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河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8年暑假放假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5点击数:

各中层单位:

按照校历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暑假放假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

1.学生7月14日开始放假,9月2日报到注册,9月3日正式上课。

2.学校机关各职能部门7月16日—31日、8月21日—29日工作日正常上班;8月1日—20日休假并做好值班安排,8月30日—9月1日休假。9月2日报到上班。

3.学校教辅单位、各学院根据学校工作和本单位工作自行安排。9月2日报到,9月3日正式行课。

4.编制外用工不休假。

5.学校班车7月14日停开,9月2日恢复正常运行。

6.学校食堂每日供3餐,东校区由学生五食堂供餐、西校区由第2餐饮楼2楼10号食堂供餐。

7.休假期间校长办公室每周二、五下午办理对外开信和用印等事务。

二、假前及假期的几项主要工作

1.考务工作。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放假后2周内组织完成成绩登录工作。学生开学前1周可进行成绩查询。

2.招生录取工作。招生部门要认真做好2018年的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3.安全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暑期防汛工作,要在假前对本单位在上半年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研究并制定必要的应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事故。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财产安全。

4.各项维修工作。后勤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对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的桌椅和一般设备进行检修,为下学期学生上课做好准备,同时要保证暑假期间水、电的正常供应。

5.学生公寓和教室管理。学生公寓暑假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本科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留宿,特殊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凭相关证明集中安排住宿;研究生如确因科研工作需要留宿的,须经导师及培养学院负责人同意,研究生学院做好备案。留宿期间须服从学生公寓暑期工作要求,导师负责留宿研究生的管理;各培养学院负责暑期本学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暑假期间教室一律关闭,如需使用,须由教务处开具证明。

6.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假期值班安排

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工作制度,主要领导要保持联络畅通,遇有紧急情况,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指挥、协调处置;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不允许出现断岗、漏岗、脱岗现象。如因个人问题造成工作失误、将追究其责任。

1.放假期间学校值班安排在东校区综合楼,实行联合值班(周一至周五)。

值班地点:综合楼一楼108房间

值班电话:7521283

24小时值班电话:7521257

2.各学院和各单独值班的单位要提前安排好本单位的假期值班,务必于7月13日前将本单位的假期值班安排及防汛负责人和5名抢险队员名单报校长办公室(综合楼1009室)和安全工作处(旧办公楼201室)各一份。

3.海洋学院、渤海校区、定州校区留守处、教学实验农场、林场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暑假工作安排。

四、各中层单位务必于9月3日前将教职工和学生报到情况分别报人事处和学生处。

河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