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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09点击数:

烛光二期购房职工:

即将办理的商品房产权分户手续,须夫妻双方在国家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字。为使购房职工充分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我们将此合同扫描复印件放到校园网上,务请认真研读。

另外,为做好产权分户手续工作,我处定于1月12日上午8:30-11:30,组织有关人员在老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接受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