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门诊慢性病年审及报销药费的通知 | | 2008-06-02 17:26:06 | |
医保中心将于2008年6月1日至6月20日,对我市200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门诊慢性病进行年审。请门诊慢性病患者把年审资料准备好(近期门诊病历、相关化验单、检查报告单等)于6月2日至10日交到校医院二楼医保办公室,逾期不来办理,市医保中心将视为自动放弃门诊慢性疾病待遇。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需要报销门诊慢性病费用的患者,请于7月1日至4日将报销资料交到校医院二楼医保办公室。
特此通知
河北农大后勤管理处
二00八年六月二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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